中國臺灣網1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國民黨發言人18日說,最近2次黨主席選舉,分別由榮譽主席吳伯雄及現任主席馬英九當選,馬英九若登記參選今年黨主席,未違黨章。
國民黨發言人殷瑋18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有人指稱“依規定馬英九不得連任黨主席”的說法,并不正確。
他說,政黨是政治團體,相關規范并非依據臺灣地區人民團體相關規定第20條,而是依第49條,“政治團體應依據民主原則組織與運作,其選任職員之職稱、名額、任期、選任、解任、會議及經費等事項,于其章程中另定之”。各政黨依民主原則組織與運作,也應依“自律原則”由各政黨自行解釋其章程。
殷瑋表示,依國民黨黨章第17條規定,黨主席連選得連任一次。國民黨最近兩次舉辦黨主席選舉,分別是在2007年由吳伯雄當選、2009年由馬英九當選;今年的黨主席選舉,馬英九若登記參選,并未違反“連選得連任一次”相關規定。
殷瑋轉述馬英九談話表示,2009年參選國民黨黨主席時,就已清楚說明,唯有由臺灣地區領導人兼任黨主席,才能徹底實現“黨政密合、以黨輔政”的理念,才能鞏固黨政合作,有效達成執政的目標。
他說,馬英九去年當選連任后,已表示將參選黨主席;這個決定,也是基于政黨政治“黨政密合、以黨輔政”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