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時事】67歲老漢房產證栓腰6年 怕兒子不爭氣亂揮霍
2013-05-05 瀏覽:1403次
因不想被兒子繼承財產,67歲的楊德志把房產證拴在腰上6年不離不棄。而一切都因為這個“不爭氣”的兒子,這個老人又怎樣的心思,又承擔了怎樣一份責任?
財產絕對不能由我的長子繼承
“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本人意愿,訂立遺囑如下:“我去世以后,我的以下遺產(屬于我的份額)由次子繼承,房產位于北京市豐臺區玉林里××號,其中屬于我的份額及我可能繼承的份額……”
2013年4月1日,西方愚人節,在西交民巷73號的中華遺囑庫第一登記處,攝像、錄音、公證員公證,67歲的“老北京”楊德志,鄭重立下遺囑?!叭绻笆隼^承人或受贈人先我去世或者他放棄喪失繼承權,則本應由其繼承的這份財產由我另作規定。但這些財產絕對不能由我的長子繼承,我宣布我的長子喪失了對我遺產的繼承權。楊子龍沒有繼承我財產的任何權利……”在這句話的末尾,他特意加上四個字——他(指長子)太壞了。楊德志知道,這份遺囑將留存,直至他去世。
“上述人員繼承財產屬于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本遺囑是我目前的唯一遺囑,我從來(沒有)訂立過其他遺囑?!甭暶魍戤叄瑮畹轮鞠蜻z囑錄入員遞上自己的身份證和手寫遺囑,登記了姓名、曾用名、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錄入員掃描了他的身份證。接著,他伸出了自己的右手食指,摁在指紋掃描儀上,留下了自己的三枚指紋??粗鴶z像頭,他大聲回答了工作人員的詢問。“我叫楊德志,手機號碼是……現在的居住地址就是戶口本上登記的地址,繼承人是我的小兒子,我去世以后我的財產全由他繼承。”錄入員做這一步,是為證明遺囑人訂立遺囑時頭腦清醒,遺囑是個人意志的體現。20分鐘的登記流程,遠比楊德志與大兒子幾十年的恩怨要短暫、清晰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