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一副局長馮某森涉嫌開設賭場及其被綁架勒索案19日告破,東莞市公安局通報稱,馮某森、王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開設賭場,蔡某生、肖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綁架勒索,目前7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
東莞警方表示,經初步查明,2013年1月,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四分局副局長馮某森通過關系找到東莞東城區本地人蔡某生,提出想在其名下物業東莞石碣鎮劉屋村古漢方沐足閣開設一間地下賭場,由蔡某生負責物色人員進行經營。3月,蔡某生告知馮某森其已經物色到金某昂、王某、刀某洼(女)、肖某、劉某等人經營賭場。
5月19日,馮某森將劉屋村古漢方沐足閣四樓會議室轉租給蔡某生,由蔡某生將會議室裝修成賭場,當日下午,賭場開始運作。按照約定,金某昂、王某、刀某洼、肖某等人負責賭場的日常經營工作,金某昂每天付給蔡某生6.1萬元人民幣,蔡某生再從中拿出3.1萬元付給馮某森作為場地費及提供相關庇護。
5月23日凌晨,該地下賭場被東莞石碣公安分局搗毀,蔡某生等犯罪嫌疑人逃脫。事發后,蔡某生等人認為馮某森沒有起到保護作用,遂綁架馮某森,期間毆打并用刀刺傷馮某森,勒索馮某森賠償700萬元人民幣。
25日,馮某森因傷口發炎被送往東莞普濟醫院治療,在醫院馮某森通過其妻報警,并被東城分局警員救出。26日凌晨,馮某森在派出所簽下撤案申請書,稱其與他人只發生糾紛,已協商處理好,向公安機關申請撤案并離開派出所。
28日凌晨,馮某森再次到公安機關報案。東莞警方經過偵察追查,于近日抓獲涉嫌綁架勒索的蔡某生、肖某、劉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刑事拘留。
在此案中,馮某森是被綁架勒索者,但因其涉嫌與他人開設賭場,公安機關將其與金某昂、王某、刀某洼等4名犯罪嫌疑人一并依法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