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觀察
國務院日前決定成立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與此同時撤銷國務院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中國政府網資料顯示,此前該聯席會議的總召集人為華建敏,時任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新成立的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國務院副總理馬凱。此舉也意味著國務院對農民工工作進行了“升級”。那么,這個小組究竟是家什么機構?它如何組成?如何運轉?與此前的“聯席會議”究竟有何不同?
該小組是何機構?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
國辦日前下發《關于成立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為進一步加強對農民工工作的組織領導,決定成立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通知中對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的定義是“作為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根據《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是國務院行政機構根據職能劃分的一個部門,承擔跨國務院行政機構的重要業務工作的組織協調任務。根據2005年7月13日下發的《國務院關于議事協調機構設置的通知》,當時的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包括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等多家。
根據規定,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議定的事項,經國務院同意,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辦理。在特殊或緊急情況下,經國務院同意,可規定臨時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并,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擬訂方案,報國務院決定。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根據工作的需要,分為長期性議事協調機構和暫時性議事協調機構。其中暫時性議事協調機構在工作任務完成后就會適時撤銷。
對比:
2006年4月由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國務院關于同意建立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中明確:“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勞動保障部負責。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批復的對象為勞動保障部。
該小組如何組成?包括29個部門領導
在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中,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任組長,而此前國務院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最高職務”為“總召集人”。副組長為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國務院副秘書長肖亞慶和國研室副主任黃守宏。成員包括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等29個部門的有關負責人。在29個部門中,人社部有三位領導“加盟”,分別是副組長尹蔚民,成員楊志明、邱小平(二人均為人社部副部長)。除“部”之外,還包括委、辦、局、總工會、法院、共青團、婦聯等單位。此外,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等與經濟高度相關的部門也納入其中。作為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的“衛計委”也在名單內。涉及“安全”的公安部和安監總局也有領導出任小組成員。
對比:
國務院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由國務院領導同志任總召集人,勞動保障部部長、國務院一位副秘書長、國務院研究室一位負責同志為召集人,各成員單位一名負責同志為組成人員。聯席會議由國務院辦公廳、發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勞動保障部、建設部、農業部、文化部、衛生部、人口計生委、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統計局、安全監管總局、法制辦、國研室、扶貧辦、西部開發辦和中宣部、中農辦、最高法院、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共31個部門和單位組成。
該小組負責什么?包括擬訂農民工政策等多方面
根據國辦下發的通知,可以明確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主要有四個方面,分別是:1.組織擬訂和審議農民工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措施;2.組織推動農民工工作;3.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和任務完成情況;4.統籌協調解決政策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對比:
國務院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主要職責是:研究擬訂農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為國務院決策提供意見建議;督促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和任務完成情況,協調解決政策落實中的難點問題;研究確定年度工作要點和階段性工作計劃;定期向國務院匯報農民工工作情況。
該小組如何運轉?小組辦公室設于人社部
國務院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兼任辦公室主任。通知要求,領導小組成員調整由各成員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領導小組組長批準。
對比:
此前的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勞動保障部,主任由勞動保障部一名副部長兼任,副主任由主要成員單位一名司局長兼任。各成員單位一名司局級干部為辦公室成員,各成員單位一名處級干部為聯絡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