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中央日報》報道,韓國206個公共機關的負債將被追加到公共部門的負債范圍內。韓國租稅研究院7月4日舉行的“公共部門財政統計計算方案”公開聽證會上,公布了上述研究結果。正式的統計數據將在匯集各方意見后,于2014年3月首次公布。韓國企劃財政部公共政策局局長李泰成表示:“2012年國際貨幣基金發布了《公共部門負債統計指南》,因此我國也應該綜合考慮國際指南和國內條件,確定統計方案。”
報道稱,韓國公共部門內的公共機關共有439個。在295家中央機關和137家地方機關中,還包括央行、金監院、產銀控股公司、產業銀行、企業銀行、KBS、EBS等機構。
截止2012年年末,韓國中央政府負債902.4萬億韓元、中央公共機關負債493.4萬億韓元、地方政府負債31萬億韓元、地方公共機關負債75萬億韓元,共計負債1501.8萬億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