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壺上印有“周”字
6月30日,陽新縣鄂東南烈士陵園山腳的國際大酒店二期工程正在施工。突然,一陣欣喜的叫聲從工地中央傳出,“我挖到古墓了!”隨著一件件沾滿泥土的物品被洗凈,銅鏡、青花瓷瓶、執壺、青釉碗等物件呈現在人們眼前。
第二天,古墓發現者曹某沒來工地上班。7月5日,公安機關接到施工方報案。次日,文物部門對該墓進行了搶救性發掘。文物部門初步斷定,該墓系葬于五代十國南唐時期,但墓主人的身份尚無法確定(上圖為被挖出的古墓)。
農民工樁洞內發現古墓
馮某是陽新縣氵韋源口鎮人,一直以承包土方工程為生。馮某介紹,6月初,他從國際大酒店二期工程項目部,承包下該項目的土方工程,便立即組織施工隊進場施工。6月30日下午,他如往常一樣在現場查看,突然聽到一個樁洞內傳出叫喊聲。他跑上前一看,發現是正在施工的曹某挖出一座墓。“那個墳墓距離地面約5米深,木板已經腐爛發黑。”馮某稱,曹某沿著墓的一角挖開一個可容人通過的洞,便只身進入墓里。數分鐘后,曹某從墓內拿出一個沾滿泥土的物品,上岸用清水洗凈后,發現是青花瓷瓶。之后,曹某多次進入墓室,先后拿出了執壺、青釉碗和銅鏡等物品。“那個銅鏡,拿出來時暗淡無光,拿抹布擦拭幾下就閃閃發亮。”馮某繼續說,曹某拿出墓室內的東西后,用磚塊和水泥封住了出口。當晚,曹某在工地宿舍睡了一夜。次日一早,工友們起床時,發現他已不見蹤影,從墓里拿出的10余件物品也不見了。
發現曹某消失后,馮某曾多次撥打其手機詢問。“一開始他根本不接我的電話,后來說病了,連工錢都不要了。”馮某猜測,曹某可能是覺得挖出了寶物,就悄悄離開了。
一名工友稱,6月30日共挖出17件物品,曹某拿走了其中14件。但此說法并未得到官方核實確認。
傳言稱因分贓不均報案
7月5日,梁師傅向陽新縣公安局上街派出所報案,稱大冶人曹某盜取國家文物,警方立即通知文物部門一同展開調查。
梁師傅是馮某的朋友,也是一名包工頭。對于“因分贓不均引發報案”的傳言,他予以否認。梁師傅說,馮某手上確實有3件從古墓里挖出的物品,但這都是他從工人床底下收上來的,并非分贓所得。
至于5天后才報警,梁師傅解釋稱,這是因為發現古墓之初,馮某擔心一旦文物部門介入,會影響工程的工期,“后來他把經過告訴了我,又把墓里挖出的物品拿給我看,我覺得這確實是個古墓,便建議他將物品交給警方。”
文物局進行搶救性發掘
7月6日早上8點,為了解開古墓之謎,陽新縣文物局對該墓葬進行了搶救性發掘。
9點半左右,記者趕到現場,發現位于工地中間位置的樁洞已被挖機挖開。其下方約5米處,一座坐北朝南的墓室清晰可見,墓室四周的木板已經腐爛,里面堆滿了黑色泥土。墓室前方,放置了一個陶罐,罐頂擺放著一只陶碗。經過3個多小時的作業,終于發掘出整個墓葬。
“根據從墓室內挖出的‘唐國通寶’古錢幣,我們初步斷定該墓葬系五代十國南唐時期的古墓,但因墓室內沒有墓志銘,暫時無法確定墓主人身份。”陽新縣博物館館長石教明介紹,陽新歷名下雉、閏光、奉新、安昌、永興、富川等,秦朝時是南郡屬地,漢高祖六年在該處設立下雉縣,屬于江夏郡。三國時期,陽新是吳國領土,東吳在此處設置了陽新縣。唐朝之后的五代十國時期,陽新一直處于南唐統治下。
至于梁師傅以執壺手柄上印有“周”字而推斷此墓為周朝墓葬的說法,石教明認為不可能,“周朝時期,陽新還沒有明確的歷史記載,這些瓷器的工藝周朝還不具備。”他推測,“周”字很可能是一種標記,證明此乃某周姓窯燒出的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