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將于10月實施的旅游法的權威性,我國旅游業將重典治亂,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零負團費”、欺客宰客等行為依法從嚴懲處,依法吊銷、停業整頓一批違法經營者。
國家旅游局局長邵琪偉27日在此間召開的全國旅游局長研討班上說,法的生命和權威在于實施。今年10月1日旅游法施行之日,恰逢黃金周長假。如果旅游法實施后,“零負團費”、欺客宰客、強迫和變相強迫消費等問題還比較突出,景區流量控制的有效措施還不到位,或出現重大旅游安全責任事故等,將直接影響旅游法的權威,關系著對旅游法施行的信心。各省區市要加強領導,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有重點地開展執法行動,對人民群眾密切關注、反映強烈的“零負團費”、欺客宰客、強迫和變相強迫消費等違法行為,要依法從嚴懲處,依法吊銷、停業整頓一批違法經營者。國家旅游局將對部分重點地區和旅游企業開展抽查和暗訪,并在主流媒體上公布一批違法違規的典型案例。要加大執法力度,堅決避免出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情形。
邵琪偉說,旅游法是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第一部法律,也是我國旅游業發展史上的第一部法律,標志著中國旅游業進入了全面依法興旅、依法治旅的新階段。國務院召開貫徹實施旅游法電視電話會議后,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與國家旅游局對接旅游法配套制度修訂落實等工作。14個省區市召開專題動員部署會。部分省區市將修訂旅游條例等列入今年地方立法計劃。總的看,旅游法各項實施準備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但旅游業的認識還有待提高,還不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把工作重點轉到依法創造良好旅游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上來。有些地方宣傳培訓力度廣度不夠,制度建設、執法準備還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