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村民網絡問政舉報國土干部非法采礦的情況,梅州市公安局和梅縣國土資源局做出了兩個不同的答復,讓村民們有些吃驚。
梅縣國土局調查稱,李學國與福華公司只是挖土,2013年才把2011年挖的泥土運出去一車洗砂。梅州市公安局則回應稱,李某國涉嫌非法采礦,責令停止作業。
梅縣國土局回應稱,村民舉報不實,未挖出礦。報告稱,2013年7月才把2011年挖出的泥土運出洗砂。村民們稱,自己更信服公安局的回復。
南方農村報訊 近日,廣東梅州市網上信訪平臺上一封實名舉報“梅縣隆文鎮國土干部伙同他人非法采礦”的帖子引發關注。網帖稱,梅縣隆文鎮國土干部李學國伙同他人在山里非法采礦,運輸至白渡鎮進行選礦,對村莊河流、道路造成嚴重影響。
2013年8月16日,梅州市公安局在網絡問政平臺回應稱,梅縣隆文鎮鎮聘干部李X國涉嫌非法采礦,隆文鎮政府已成立工作組,責令其停止作業待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當地村民驚訝發現,在公安部門作出回復后,梅縣國土局卻在國土部門網站上回應稱,舉報情況不實。
同一舉報,為何政府部門給出兩個答復,南方農村報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8月25日,南方農村報記者來到梅縣隆文鎮檀江村采訪。在村民的指引下,記者來到檀江村長坑岌一帶山林處。記者看到,有數畝山林已被挖開,裸露著黃色山石。村民李志(化名)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這片山林是李學國承包的。2011年,便有公司來這里挖山,但規模較小。今年六七月份,開始往外大量拉運山石。近段時間暴雨不斷,水土流失很嚴重,而且卡車還會壓壞村里的道路,村民們便開始在網絡問政平臺投訴。
南方農村報記者輾轉找到網帖舉報人李堯歆。李堯歆對此進行了否認,“網帖不是我寫的,有村民冒名舉報。”
村民李志告訴記者,李堯歆不僅是村干部,還是李學國的親戚,“村民們怕報復,就用李堯歆的名義舉報。”
檀江村黨支部書記李元亮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李學國承包了村里400余畝山林,最初是想在長坑岌一帶開發大理石、白石,村里確實是和梅州福華發展有限公司以及李學國簽了合同,“在那里挖了兩三年了,可能對村民會有些影響。”
李學國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他2011年和福華公司一起同村委會簽訂了開發大理石、白石的協議,并由福華公司辦理了林地取土證,“只是想挖一下,看看下面有沒有大理石、白石。”
8月26日,梅縣國土局執法監察股林股長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接到網絡問政來信后,縣國土局執法監察股、礦管股等部門前去調查,目前已經得出結論,“網絡問政舉報不實。”林股長說,李學國是縣聘專干,安排在隆文鎮國土資源所工作。2011年,福華發展有限公司初步認定檀江長坑岌一帶有大理石、白石資源,和李學國口頭商定由福華發展有限公司進行探測,并辦理了林地取土證。2013年7月,福華發展有限公司僅將2011年期間挖的泥土運出一車到白渡鎮選礦場進行砂土分離。
林股長介紹,如果福華發展有限公司在那里挖出了大理石、白石等資源,并進行開采,不辦理采礦手續,肯定是屬于非法采礦,但是根據國土局的調查,福華發展有限公司并未在該處挖出礦產,“只是挖土取砂,看看下面有沒有礦產。”
梅縣國土資源局丘志超副局長表示,當地村民曾問政十余個政府部門,不知道為何各部門的回應會截然不同,“公安局的回應我也看過,應該以國土局的為準。”
“2013年7月才把2011年挖出的泥土運出去。”對于國土部門的回應,多位村民認為這難以取信于民,村民更愿意相信公安部門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