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旅游法》實施時間的日益臨近,部分旅游產品價格大漲。對此現象,中國國家旅游局政策法規司司長劉小軍10日對記者說,旅游團費上漲,是剔除旅行社行業各種“潛規則”、恢復規范經營模式的正常反映和理性回歸。
國家旅游局強調,旅行社以低于接待和服務實際費用的價格招來旅游者,再通過安排旅游者在旅行社指定的具體購物場所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等手段,獲取不正當利益來彌補成本,即社會俗稱的“零負團費”的做法,是一種違反市場經濟規律的扭曲的經營模式,對旅游者合法權益和健康的市場競爭帶來的負面影響和危害極大。《旅游法》嚴禁旅行社“零負團費”經營。
記者從旅行社了解到,受《旅游法》對旅游服務規范的影響,旅游產品價格,尤其是東南亞、澳洲、歐美等線路有不同程度的上漲,其中美國線路價格漲幅在1萬元以上。也有一些旅行社對《旅游法》的實施力度持觀望態度,導致在國慶節期間的上線產品大幅減少。
也有消費者認為,《旅游法》的實施將營造更加有利的旅游市場環境。他們更希望旅行社不要借機大幅上調團費,行程質量遠比價格重要。
專家稱,《旅游法》10月1日的實施是國慶期間最大的市場熱點。圍繞旅游法實施,社會關注的焦點集中在中長程線路漲價、定點購物、自費項目、景區容量設定、導游報酬等方面。此外,也要防止導游、司機為滿足自身利益借機生事,甚至不排除個別群體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