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鴿袒護李某 】夢鴿只談案情不談教育
2013-09-15 瀏覽:1293次
李天一最新消息:李某某輪奸案有了最新進展,據悉,李某某輪奸案其余四名同伙皆以認罪、各賠償受害人楊某15萬元而獲得楊某諒解。與此同時,李家律師申請李某某案重審被法院駁回。李某某的媽媽夢鴿打算為了兒子繼續“奮斗”洗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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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最新消息:李某某輪奸案有了最新進展,據悉,李某某輪奸案其余四名同伙皆以認罪、各賠償受害人楊某15萬元而獲得楊某諒解。與此同時,李家律師申請李某某案重審被法院駁回。李某某的媽媽夢鴿打算為了兒子繼續“奮斗”洗清罪名。
“今天不說教育,只說案情”
“我累了,接受采訪、說話,比唱歌累。”夢鴿拿起一塊餅干。此時已是晚上8點,她說這是她從上午起吃的唯一的食物,這讓人不免心生憐意。
但她始終聲音洪亮,不僅鏗鏘有韻,而且說起話就像一挺機關槍,“采訪什么,你的主題是什么?”她謹慎地問。回答過程中,她偶爾會瞥向坐在一旁的法律顧問蘭和,通過后者的表情判斷自己的回答是否得體。
不過,她其實不想知道媒體的采訪目的。當《中國新聞周刊》提出想了解下她兒子的教育歷程和交友情況時,她抬起胳膊用力地擺了下手:“今天不說教育,只說案情。”
蘭和表示贊同:“就談事實和細節,不要作評述性表達。”
“我既是我兒子的監護人,又是案件的證人,我們既要還原真相,也要得到社會人的同情和支持,不要激化矛盾。”她挺直身子,語調平緩,但又透出一股不允許打斷的力量,“不要讓人們覺得我們指責誰,抗議誰,這樣,我們就失去了很多同情者。”
她的陳述便在這個基調下展開,雖然其中很多細節已經以其他方式向媒體透露過了:兒子從海南的全家假期中獨自回京,是為了赴朋友聚會的邀請;酒吧服務員張某早與兒子認識,多次邀請兒子光顧酒吧;兩天后,李家司機和李雙江陸續接到短信和電話,對方稱:你兒子為首參與輪奸,希望用錢擺平此事,否則走法律程序和相關媒體?
夢鴿說,他們第一時間給兒子打了電話,得到的回復是:沒有那回事,他們是訛詐。因此,夢鴿說,他們并沒有理會這些短信。
夢鴿的另一證據是,“如果真的有強奸,我的兒子會說實話的,會想辦法讓我們保護他,不會等著被抓。”她還舉了其他證據:其他幾個嫌疑人中,還有家在外地的,如果事情屬實,應該趕快回家,怎么還會在北京等著被抓?有一個嫌疑人當天回家就對父親承認了嫖娼的事實,還強調給了嫖資。
她覺得這件事從頭至尾是個陰謀,因為只有李家收到了要求擺平事件的短信,其他人家沒有。“沖著我們家來的,目的性很強。”
接下來是更多細節:酒吧內積極勸酒,動作色誘,協商出臺?“那個人(楊某某)并沒喝醉,從監控里看,從酒吧出來后穿著高跟鞋行動自如的。”
“我現在就是一個普通的母親”
吃完了一塊餅干,她又拿了一塊,不好意思地說,“對不起,我餓了。”
不能打斷她的話。也不能隨便發問。夢鴿以一種勢不可擋的力量,繼續講述著兒子案情的過程,仿佛運足了氣以便完成樂曲的華彩部分。
“提審第一天,我們就向警方舉報了對方涉嫌賣淫并敲詐勒索的行為,但沒有得到回復,一直等到8月,才選擇向媒體公布?我們不是在垂死掙扎的時候報案,之前不說話也不是因為沒證據,而是因為沒得到回復和結果?”
近30年前,她還是一個從湖北小城來的獨闖京城的北漂,一文不名,似乎也是靠著這樣一口氣,她終于完成了人生的飛躍,進了中國音樂學院、國家級文工團,登上了春晚舞臺,成為青年歌唱家,到處開演唱會。
但她一直很低調,只和李雙江一起接受過兩三次訪問。談及家庭生活時,李雙江在一次采訪中說,“我一看情勢不對,我就躲,我就走了。”采訪中,夢鴿始終稱呼李雙江為“老同志”“老李同志”“李老師”“李教授”。
直到今年6月底,《李某某他媽的要求高 律師不干了》的報道,使她第一次正式進入輿論旋渦。之后,她與幾任律師鬧翻,去國家公安部上訪,都成為報紙的大標題。
“這些都是媒體炒作,斷章取義,我和律師都是只簽到偵查階段,不涉及之后的庭上辯護,解除合約也是雙方的意愿,合理合法,那些‘高調’‘要求無理’都是媒體在惡搞。”夢鴿說,“我現在就是一個普通的母親,一個公民。”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她以上評論都是對的;然而她出面后的強勢又使人覺得,作為犯罪嫌疑人的母親,這些做法確實高調,如果不是因為李家的身份和背景,很難想象這一切會發生在普通人身上。
但她確實放下了身段。她在街上被跟拍,在網絡上被嘲笑,成為媒體追逐騷擾的對象,深夜一兩點,她常常還在回復電話、短信;就連為兒子辯護準備的材料要復印多少份,她也要親自過問。“我常常忘了吃飯。”她說。
曾經引領她獲得成功的不屈不撓,如今用在了幫助兒子洗清罪名上,是否有效,尚需檢驗。
但是,不知是因為之前的成功,還是正如她自己所說正處于輿論的弱勢,她給人一種永遠生活在自己邏輯里、不容置疑的印象。
“我們今天不談其他,我們只談案情。”她繼續堅持。
只有在說起《一位父親致夢鴿的公開信》時,她激動了,“我不相信這是一個父親。如果站在客觀公正的角度,不應該對準我的兒子,評說我兒子的好或壞,而是應該正視當下那些成年人做了什么,應該營造社會道德,而不是誤導網民,詆毀我們!”
她說詆毀還包括對庭審結束時報道。多家網站刊登報道說,庭審第二天夢鴿出現時,人群傳出謾罵和起哄的噓聲。
“這不屬實。”夢鴿說,她聽到的都是:“夢鴿,看這邊,我們給你照相。”
“網上的也能信嗎?那都是亂說的”
盡管夢鴿沒有談及,但她明顯在這半年間努力掌握了很多法律術語。
“我是監護人,監護人就是父母。”
“我旁聽過提審,提審時用的都是閉合式問題,專業上這叫誘供,這你懂嗎?”
“幾次提審都時間太長,孩子睡不了覺,這也是刑訊逼供,這是違法的。”
不可否認,由于強奸案取證具有特殊困難,現場還原不易,以及本案中涉及的諸多案外因素,的確使案情有許多撲朔迷離之處,以至于著名律師陳有西公開聲援夢鴿,認為存在案中案,并指出偵查審判過程中的諸多漏洞。
明眼人很容易發現,事件曝光后的半年間,幾乎所有事務都是夢鴿一人出面完成的,從聘用律師,到旁聽提審,到出席庭審,以及最終不得不摘下墨鏡面對媒體。她那更有名、級別也更高的丈夫始終沒有出現。有傳言說他病了,但夢鴿表示,這個內容也不在本次談話討論的范圍之內。
李雙江隱身并不能阻止他的名字頻繁地登上報端,“名人之后”注定成為此次事件無法抹去的標簽。
“李雙江之子李某某涉嫌輪奸”;“李某某他媽的要求高,律師不干了”;“與李某某一起其他四人為高官子弟”;“李某某已經成年”?直到律師發布聲明,保留對直接透露未成年嫌疑人姓名和照片的媒體采取法律手段的權利后,類似的標題才開始減少。“我們從事件之初就處于輿論審判中,”夢鴿說,“看起來我們是強勢,其實我們一直都處于弱勢。”
夢鴿指著一張網絡照片說:你看,這曝光了我兒子的身份。
蘭和在一旁勸道:現在就不要抓小放大了。
夢鴿堅持說:“保護孩子,從點滴做起,得符合法律啊!”
只要說起兒子,她的聲音頓時變溫柔了。
為了證明兒子是個“善良忠義”的孩子,她展示了兒子從小到大的學習情況、獲獎證書,班主任老師的評語。
“李某某模范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富有愛心,團結同學,在同學中威望高,是一名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學生。”他12歲的班主任寫道。
“但是也有人在網上曝料說,他‘飛揚跋扈、愛使用暴力’。”《中國新聞周刊》記者問道。
“網上的也能信嗎?那都是亂說的。”夢鴿回應。她的表情在表示,她既不喜歡、也不贊同這樣的評論。
蘭和打斷了談話,“你不該再問了,要陳述案情。”
夢鴿的語調轉換回了機關槍模式,“我相信證據,相信事實,兒子沒有毆打,沒有暴力”。
她說,此前一直沒有與媒體見面,一是在期待司法公正能為兒子“洗清罪名”,二是囿于特殊身份的不便。但直到庭審第二天,其余四位被告人的律師均為各自的當事人做罪輕辯護,承認“有錯”,只有兒子一個人說“沒有打人”,“睡著了什么都不知道”。“承認‘有錯’和‘認罪’是不一樣的。”夢鴿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