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8月3日訊 為鼓勵游客來金昌市旅游,促進旅游業發展,日前,金昌市委、市政府研究出臺《鼓勵游客來金旅游優惠補貼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于各項補貼標準,《辦法》中均有明確規定:金昌市各旅行社和客源地旅行社組織游客乘坐北京、西安、蘭州、嘉峪關、敦煌至金昌的航班在金昌各景區(點)旅游并在指定飯店住宿1日以上,游客在10人以內的按照實際購買機票價格的60%進行補貼,游客在10人以上的按照實際購買機票價格的70%進行補貼;上述游客乘坐金昌金川機場航班離境的,按照以上補貼標準的50%予以補貼;金昌金川機場新開通航線,參照上述補貼標準執行。
按照甘肅省旅游局《關于鼓勵旅行社“引客入甘”旅游的補貼辦法》,制定出臺了《金昌市鼓勵旅行社“引客入金”旅游獎勵辦法》,明確了獎勵措施。對組織游客來金旅游的旅行社給予每天每人(次)10元的獎勵,激勵旅行社招攬游客來金昌旅游。建立完善區域旅游資源一體化聯合開發機制,對酒泉、嘉峪關、張掖、武威及內蒙古阿拉善盟右旗旅行社組團來金旅游、并在指定飯店住宿1日以上的,補助游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長途汽車或列車)的單程車票;對酒泉、嘉峪關兩市旅行社組團乘坐嘉峪關或敦煌至金昌的航班來金旅游的,在原補貼標準的基礎上再提高10個百分點。對市外自駕車來金旅游、并在指定飯店住宿1日以上的游客,自駕車在10臺以內的每臺車補貼150元,10臺車以上的每臺車補貼200元。《辦法》規定,辦理補貼須提供來金游客身份證、交通票據(行程單、過路費票據)、在金住宿發票等到指定代理點辦理,具體辦理程序由金昌市文化旅游產業工作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建立由旅游、交通、財政、文化、金川機場和各旅行社共同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各部門、單位各司其職,共同推進,確保各項補貼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