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國早報南寧訊 11月14日南國早報記者獲悉,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自治區旅游發展委員會已于近日聯合發出《關于做好重大旅游項目推進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重大旅游項目用地將獲優先安排用地、加快審批速度等政策支持,但不得借發展旅游業為名開發房地產項目。
去年,自治區黨委作出《關于加快旅游業跨越發展的決定》,計劃大力發展旅游業,包括建設桂林國際旅游勝地、創建20個以上特色旅游名縣等內容。旅游項目建設需要大量土地,為此,自治區國土部門給出了相應的政策優惠措施。《通知》明確,對符合產業政策和相關規劃和土地使用條件的旅游項目,要優先安排年度用地計劃指標。積極引導重大旅游項目優先使用存量建設用地,避免新增用地壓力,也可避免因審批、征地等工作影響項目落地。同時,各相關單位對符合條件的重大旅游項目開辟審批綠色通道,各市縣提前為重大旅游項目儲備用地指標。
《通知》還強調,旅游項目建設中要維護好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地補償除了充分體現被征收土地的市場價值外,還需進一步考慮土地承載著農民就業、社會保障等功能,考慮征地可能給農民造成的其他附帶損失等。同時,嚴格監控土地用途,不得借發展旅游業為名,開發建設大型房地產、主題公園、高爾夫球場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