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長春市旅游業改革進程又進一步。日前,《中共長春市委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培育旅游新興支柱產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這是長春市旅游業發展歷程中重要的里程碑。
伴隨著30多年改革開放的進程,長春旅游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實現了歷史性、跨越式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市場體系不斷完善,產業規??焖賶汛螅糜问杖氤掷m增長,產業地位不斷提升,綜合功能更加凸顯,發展格局日益優化。
當前,長春市旅游業處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兑庖姟返某雠_,為長春市旅游業發展注入了新的動力,在長春市加快打造創新型城市,推動城市轉型升級,努力建設幸福長春的時代背景下,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
《意見》共分為五個部分、25條內容?!兑庖姟诽岢龈邩藴实陌l展目標:到2017年,全市接待旅游人數突破8000萬人次,實現旅游業總收入1700億元,年均增長25%以上,主要指標增速保持在全國副省級城市前列,旅游業競爭力、影響力、滿意度進一步提升,總體規模位次前移,旅游業成為長春市經濟發展新興支柱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的龍頭產業。到2020年,全市接待旅游人數實現1.1億人次,實現旅游業總收入2300億元,努力將長春市打造成長吉圖旅游產業帶核心城市、東北地區旅游樞紐城市、東北亞區域重要旅游目的地城市。
《意見》對促進長春市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強調加快培育旅游新興支柱產業,要加快產業融合,促進旅游與文化、工業、農業、商業、城市建設以及相關產業等方面的融合,強力推進特色旅游產品體系建設;要發展壯大旅游企業,建立公開透明的市場準入標準和運行規則,推動旅游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增強企業實力,不斷提升產業素質;要建立優質的旅游服務體系,規范旅游市場監管,優化旅游發展環境。
《意見》明確了培育旅游優勢產業的具體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建立高位統籌的發展機制、項目推進機制,以及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等。
《意見》還指出,將旅游發展專項資金列入市本級財政預算并按財政增長幅度給予逐年遞增。從2015年起,市財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萬元的旅游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各縣(市)區、開發區(度假區)每年安排不低于300萬元本級旅游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用于重點旅游產品和項目開發、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宣傳促銷、人才培訓以及貼息、獎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