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保護開發旅游資源,進一步維護游客權益,武漢市再次提高旅游業門檻。昨日,《武漢市旅游條例(修訂草案)》在市政府法制辦官網上開始向社會公示, 對2006年版本的《武漢市旅游管理條例》進行了全面修訂。本次征集意見將于6月15日截止,在經過后續法定審定流程后,修訂草案將生效。
俱樂部、車友會等召集游客納入監管
在完善旅游公共服務體系方面,修訂草案特別強化信息水平建設。要求市、區政府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資訊平臺,設置旅游信息設施,無償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區(點)、交通、氣象、住宿、醫療急救、游客流量預警等旅游信息咨詢服務;旅游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在旅游者集中場所推進公共衛生設施及無障礙設施建設與改造、無線局域網絡覆蓋,完善高速公路服務區的旅游服務功能。
此外,隨著旅游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出現了不少缺乏規范的新業態。此次修訂草案明確,將“俱樂部、車友會等名義或者網絡方式召集游客從事經營的,納入旅游監管范圍予以規范”。
建立本市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依據修訂草案,武漢市將從旅游從業者、游客兩方面入手,推進文明旅游。
武漢市將公開旅游企業資質、經營服務質量、失信懲戒記錄等信息,公布嚴重違法企業和從業人員名單,保障旅游者知情權和監督權。在旅游景區(點)強行向旅游者銷售聯票、套票的,將被處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強制旅游者接受講解服務,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與此同時,草案規定,市旅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本市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并實行信息動態管理,促進旅游者文明旅游。
旅游規劃執行情況需評估
“旅游業發展的基礎是旅游資源,其具有不可再生和分散性的特點,如果盲目、過度、無序開發,將會給旅游資源帶來不可逆轉的破壞。”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修訂草案增加了“市、區政府對旅游發展規劃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并向社會公開”的規定,要求建立評估與社會參與機制。
修訂草案對旅游安全管理作了更加全面的規定。在事前預防的基礎上加強事后補償保障,要求旅行社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鼓勵旅游景區(點)投保景區責任保險。
草案還明確要求,政府將旅游應急管理納入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建立旅游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
按照《旅游法》規定,武漢市還將把旅游景區最大承載量的核定部門修改為景區主管部門,同時,通過建立門票預約制度,制定游客流量控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