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暑期長假即將結束,家長攜孩子海外游也即將回國。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我市出國游家長,勿購買攜帶、郵寄違禁動植物及其產品回國,避免耽擱旅行時間和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根據我國《出入境人員攜帶物檢疫管理辦法》規定,禁止攜帶、郵寄入境的產品共分為三大類,包括動物及動物產品類、植物及植物產品類和其他檢疫物類,共計16個條目的物品,比較常見的截獲物包括境外的水果、燕窩、牛奶和魚翅、海參等產品。對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我市出國游家長,對于肉類及其制品、水生動物產品、動物源性奶及其制品、燕窩(罐頭裝除外)、新鮮水果和蔬菜、植物種苗等動植物及動植物產品,我國的檢疫法律法規明令禁止攜帶、郵寄入境。對于違規攜帶的產品不僅予以沒收銷毀,攜帶數量大、情節嚴重的旅客,甚至面臨刑事指控和被拘役的風險。
另外,伴侶動物是各種動物疫病病原的攜帶者,狂犬病和弓形體等人畜共患病嚴重威脅人類健康。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入境旅客回國時每人限帶寵物一只,寵物僅限于貓和狗。攜帶貓、狗寵物入境的旅客,需要在入境現場向口岸檢驗檢疫人員進行申報,并出具寵物輸出國家的官方檢疫證書以及狂犬疫苗接種證書。而一些新型寵物,如蜥蜴、蜘蛛、荷蘭鼠等,不在我國允許攜帶入境的寵物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