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是非遺大省,也是非遺強省,目前,山東已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名錄體系,共173個項目入選了國家級名錄,位居省域地區第二位。近日,記者從山東省文化廳了解到,目前,山東探索制定了符合本省實際的“項目保護標準”,該標準將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出臺。此外,山東還將從明年開始在每年農歷臘月二十三至二月初二,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月”,確保非遺保護從此有章可循。
根據山東文化部門普查,截至今年9月,山東共發現各類非遺線索110多萬條,整理各類項目超5.6萬個,搜集實物6萬余件。“非遺線索一經發現,就要認真分析普查,一個也不能落下。”山東省文化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處長姜慧告訴記者,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山東已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非遺名錄體系,173個項目入選國家級名錄,占全國總數的12.6%,位居省域地區第二位。面對數量龐大的非遺名錄,山東省采取了多重措施,如省財政設立省級非遺保護專項資金,支持省內非遺項目的保護。如今,山東所有國家級非遺傳承人,每年均能獲得1.6萬元的傳承經費補貼。
但非遺保護目前還存在著不少問題,無論是個人制作,還是企業生產,均面臨“不規范”問題,有章可循,也是很多非遺從業者的心聲,記者了解到,在國務院今年3月印發的《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基礎上,醞釀多時的《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將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出臺。與其他省份條例不同,《山東條例》還將明確規定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月”,時間為每年農歷臘月二十三至二月初二。“在遺產月期間,縣級以上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將集中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演、展示等活動。”